2025——着力整治巩固,全面管控风险!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是事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方面。船舶载运油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泄漏事故,可能导致船舶严重损害、环境严重灾难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等事故。
自2024年4月26日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着力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坚决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助力构建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入夏以来,我国多地高温天气愈演愈烈,不少地区高温突破历史极值。
在持续不断的高温烘烤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形势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有些“害怕”高温的危险货物更是在这样持续的高温天气中让人不安,如果这些“害怕”高温的危险货物被谎报或者瞒报成普通货物,其发生危险的概率可能成指数级增加,一旦发生危险性失控,将带来灾难性后果。
为准确揪出那些可能被谎报瞒报的危险分子,辽宁海事局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协助查处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让AI技术成为高温天气下守护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安全的“数字盾牌”。
一、高温下哪些危险货物最怕热
高温不仅容易提高易燃易爆物质运输中的危险性,更可能引发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等温度敏感货物造成不可逆分解,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托运前务必重点关注:
1.爆炸品(第1类):如烟花爆竹等,该类货物对温度高度敏感,高温环境下一旦发生爆炸将造成严重后果。
2.自反应物质(第4.1类):如部分脂肪族偶氮化合物、有机叠氮化合物等。上述货物高温下可能发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主要指含有有机过氧结构的物质,例如过氧乙酸叔丁酯、3-氯过氧苯甲酸等。
该类货物遇热不稳定,在一定情况下可发生自加速分解。
4.易燃液体(第3类):是指在闭杯试验60℃或以下释放易燃蒸汽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例如乙醇等。
该类货物在夏季高温天气下,如接触明火,极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二、人工智能“数字盾牌”赋能海事监管
辽宁海事局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利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出“基于知识图谱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识别系统”。
恰逢高温时段,利用该系统对第3类易燃液体、4.1类自反应物质、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等温度敏感货物的谎报瞒报行为开展筛查,实现从人工筛查向数据驱动的监管模式转型,为破解高温天气下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难题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
该系统通过强大的货物批量稽查能力、同类型货物衍生判断能力和无用信息筛除能力,能够同时处理大量舱单货物的谎报瞒报风险筛查和提示工作,协助执法人员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进行判断,日均完成货物筛查超1000票次。
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稽查效率显著提升、稽查广度显著拓展、稽查精度显著优化。
三、案例速递
近日,大连大窑湾海事处依托上述人工智能系统,通过经验性关键词进行筛查,锁定了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一批“结构性装配硅酮密封胶”,经开箱查验和调查,该产品成分中含有多种易燃溶剂。
经测定,该货物闪点小于23℃,为易燃液体。该企业未就该危险货物向承运人进行货物相关信息通报,也未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安全适运报告和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涉嫌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提醒:高温天气危险货物运输需谨慎
(一)规范申报事项:危险货物托运人应明确货物包装、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及时将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数量、危险特性、控制和应急温度(需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通报承运人,并按规定进行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二)强化运输管理: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对于包装运输的易燃易爆、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易裂解物质和易聚合物质等热敏感的危险货物,航运公司和托运人应加强安全风险评判,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并落实运输中温度控制等各项保障措施,防止长时间密闭运输引发的货物危险反应。
(三)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危险货物作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气象条件对危险货物的安全影响,减少温度敏感类危险货物堆存、暴露、直晒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切实做好防范措施。航运企业要做好船员高温作业安全培训,加强船舶消防设备、喷淋降温设施检查力度,避免船舶带“病”航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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